为加强对辖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压紧压实电动自行车经营者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7月3日,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召开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和充电器经营单位集中约谈会,县城区31家经营者参加会议。
会议播放了电动自行车警示教育片,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要求,并传达了《岳池县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会议要求,一要依法经营,不得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得销售未取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严禁非法改装。二要牢记责任,各经营单位要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要履行电动自行车采购进货查验制度,建立进销台账,确保产品质量问题的可追溯性。三要诚信经营,依法依规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活动,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承诺书和“消费警示”。
经营单位纷纷表示,将认真落实此次会议要求,加强内部管理,诚信经营,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共同推动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发展。
会后,经营单位签订了《电动自行车行业自律承诺书》。下一步,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质量监管,切实规范电动车市场经营秩序,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宋健强 尹艺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