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广安区石笋镇人民政府和司法所坚持人民至上,积极开展农村基层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人民调解工作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近日,历经数次调解,石笋镇政府和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相邻村民建房引起的纠纷案件。
1998年底,刘某在李某房屋前修建了一楼一底房屋,此房屋后墙距离李某房屋正前方距离约4米左右,最近距离约2米,严重影响了李某家房屋正前面的采光和人员通行,李某因此事长期多次上访,申请调解,2024年3月,在广安市广安区石笋镇人民政府和石笋司法所的配合努力下,经过多次调节,从法律、情理、邻里关系等多角度对纠纷当事人进行劝导,事情最终得到圆满解决,双方自愿、平等达成调解协议:李某负责拆除刘某房屋,李某赔偿刘某五万元,双方均无异议,当场签字捺印。双方均表示不再为此事发生冲突,并真挚感谢镇政府及司法所的辛苦付出。(王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