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明“纪”于心 守“纪”于行 ——岳池县疾控中心参观阳光馆警示教育基地

来源:岳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作者:李学敏 发布时间:2024-05-20 18:00:14

为进一步强化引领干部职工树立知纪守纪、自筑篱笆墙的廉洁意识,5月20日上午,岳池县疾控中心组织党员干部前往阳光馆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

QQ图片20240520180032.png

在讲解员的引领下,参观了“序厅、清风明德厅、清泉自律厅、清明践行厅、清廉思害厅、尾厅”等不同展厅,每到一处,大家都认真观看,仔细聆听,接受廉政文化教育。展厅里一个个反面典型、一份份忏悔实录,使大家深受警醒、倍感震撼,让大家更加清醒的认识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进一步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

QQ图片20240520180050.png

“学纪、知纪才能守好纪。”党员同志们纷纷表示通过参加此次警示教育活动,受到了一次心灵的洗礼,灵魂的震撼,从而深刻认识到贪污腐败、失职渎职无论是对国家、对人民,对家庭、对自己的危害都是不可估量的。“以人为鉴可知得失”,作为党员干部更应该把组织纪律融入日常履职过程中,要时刻保持警醒,严守纪律红线和道德底线,切不可因放纵私欲、私德不修、麻痹大意而走向违纪违法道路。(李学敏)


责任编辑:陈九林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