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驾驶人不规范停车交通违法行为,保障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月10日,威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布将启用2处电子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抓拍地点:1、内江市威远县高铁站:站前路;2、内江市威远县:复兴路。
二、抓拍的违法行为: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2、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三、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3条第2款。
四、启用日期:自2024年1月17日起,上述电子抓拍设备对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法驾驶,给全县人民提供一个更加安全、文明、和谐、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