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威远城市形象,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营造城区安全畅通、规范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1月3日,威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加强对威远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并就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有关事项发布通告。
一、查处方式
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现场执法、电子警察抓拍、群众举报等方式,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二、查处内容
(一)违法停车。城区主次干道、医院、市场、车站、学校周边道路和严管道路、背街小巷违反规定停放机动车的行为。
(二)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
(三)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包括闯红灯、车辆不按车道指示通行、压实线变道等违法行为。
(四)逆向行驶。机动车、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
(五)无牌无证驾驶行为。针对驾驶人无证驾驶、准驾不符,机动车、电动自行车未注册登记、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六)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
(七)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电动自行车、在机非分离的道路上行驶未走非机动车道的违法行为。
(八)行人违反交通规则。行人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三、举报方式
发现在道路上违法停车影响通行、造成交通拥堵的,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举报。举报电话110、122。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积极举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