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已步入信息化时代,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信息化演变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同时,信息化也成为创建创新型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催化剂”和“加速器”。公安机关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建设者、促进者、拥护者和保障者,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公安科技信息化建设是引领公安工作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的重要途径。深入推进公安科技信息化建设是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破解工作难题、推进改革创新、提高公安机关能力和水平的有效载体。
一、公安机关科技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科技信息化建设是适应社会信息发展的必由之路。进入21世纪以来,互联网信息技术飞速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带来深刻的变革。信息技术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成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更为各类突发事件和敏感、有害信息的快速传播、扩大负面影响创造条件。在如此科技信息化的影响之下,传统公安模式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加强科技信息化建设,将科技力量引入公安工作,建成覆盖各警种、横向集成、纵向贯通的情报信息网络,不断提升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科技含量,提升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综合行政管理和服务群众的能力,从而促进公安工作的长足进步和发展。
(二)科技信息化建设是提升警务效能的重要途径。当前,公安机关面临的首要困难就是警力不足,以沐川为例,全县公安机关警力万人比仅6.5,警力不足已经成为制约公安工作发展的重点问题.因此必须走科技兴警之路,向科技要素质、要警力、要战斗力,要坚持科技信息引领,大力提升民警的综合素质和队伍总体战斗力。同时,犯罪的动态化、智能化特征日趋明显,职业犯罪、高科技犯罪不断增多,诸多不稳定因素导致当前社会风险加大,打击、遏制和预防犯罪的任务空前加重。相对于过去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收效甚微,到科技信息研判,网上排查、网上串并、网上追逃等新型工作机制产生,各类信息进行关联整合、比对,许多疑难案件得以及时侦破,公安的警务工作效能不断提升。
(三)科技信息化建设是夯实公安基层基础的重要手段。公安机关日常工作错综复杂,承担的工作任务重,仅基础管人这项就涵盖了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境外人员等等,这些仅通过以往的手工登记,造册归档是远远不够的。只有管住人,才能管好治安。人口管理是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最重要的部分,也是最薄弱的环节。过去,公安机关主要以封闭状态下的人口管理为主,人的所有活动都在有效掌控之中;现在,在动态的环境下,社会的流动性大大增强,引发违法犯罪的几率增大,传统手段无法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面对社会动态化、人口流动强的新形势,必须将科技信息化与公安基层基础管理紧密结合,让各类信息资源高度整合和共享,细化优化人口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掌握得了、控制得住,公安机关的社会治安掌控能力不断提升。
二、公安机关科技信息化建设面临的问题和难点
(一)专业人才缺失。近年来,公安机关招录的民警中,以公安院校毕业生居多,普通院校科技信息化人才招录较少,且很多高新科技人才因工资待遇、工作团队、科技研发等方面的因素,不愿来,不愿考公安的现象占比较大。同时,公安内部,大量的青年民警日常忙于值班、侦查办案、其他警务工作,习惯了千篇一律、按部就班的工作节奏,静下心研究公安信息化的不多,造成了科技信息化人才出现“青黄不接”的现象。以沐川县局为例,无专业的通讯、大数据运用专业人才。
(二)硬件设备陈旧。科技信息化重点是软件和硬件,硬件又是关键中的关键,起到实质性的作用,从当下各地的监控探头统计来看,很多监控探头依然存在着年数过长,无法达到使用标准,结构化视频监控覆盖还较少,实战中的具体作用发挥不明显。再者,网络信息设备更新换代快,无论是前端还是终端,始终无法跟上更新节奏,严重制约了科技信息化发展的进程。此外,部分设备出现了边建边坏的情况,运维工作跟不上,致使部分设备陈旧老化,无法正常使用。
(三)工作创新不多。创新是发展的重要驱动,科技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在于软件的开发和创新。就信息化建设创新而言,县级公安机关在科技创新方面不多,尤其是软件开发方面,主要依赖于上级公安机关或者是借力外面的科技人才帮助研发,自主研发方面经验不足,成效不显。部分系统虽然犹如新开发,但是依然存在着系统间近似相同的情况,多头研发、多头出力的情况还有存在,浪费了人力、物力、财力,但取得的成效并不明显。
(四)系统运用不深。针对当前运用系统,基本存在重建设轻运用的现象,很多系统开发出来后,数据非常分散,系统多,系统与系统间的数据不吻合,数据资源还未有效整合,综合应用效率还不高。同时,运用过程中,一些技战法的总结提炼不到位,深度运用远远不够,部分民警虽然具有专业权限,但使用频率不高,甚至不会使用。
三、公安机关科技信息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一)设施提升是基础。硬件设施是科技信息化建设的重中之重,也是基础中的基础。只有固本强基,才能稳中求进。要持续加大对科技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投入,引入一批价格适中、应用率较高、对公安工作确有作用的硬件设施要予以采购。采购过程要坚持“先急后缓”的原则,把一些急用亟待安装的设施设备先建起来,反之按阶段、按时间地进行推进。要有针对性地对原有科技信息化设备进行勘察,对需要更新的,及时上报汇总予以更新;对维修后可以继续使用的,要及时通知运营商进行维修,并做好长期运维的准备;对需要新建的设备设施,包括监控设备、卡口、识别系统等,需要安排人员及时踏查地点、确定位置,并及时购置设备进行安装。
(二)人才培养是关键。人才是第一资源,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做大做强公安信息技术,归根结底靠人才。要注重对信息化人才的选拔和录用,多吸收一些计算机专业知识扎实、软件工程、软件开发方面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加入公安队伍或者招聘文职人员填补人才空缺。要注重对科技信息化应用技能的常态培训,在当前技术人才匮乏的情况下,要注重对情指、网安、政保、刑侦、治安等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培训工作,按照不同岗位对信息化的要求,可采取组织集中培训、选送外出培训、“师徒结对”的方式跟进式学习、民警自学自练习的方法,加大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力度,进而保障日常系统的运维和业务工作的推动。要完善科技奖励机制,对公安科技信息化建设有突出贡献的,在系统运用方面有特殊成效的民警应当得到合理回报,在呈报奖励、提拔干部上应当优先考虑,充分调动科技人才的工作积极性。
(三)服务民生是目标。要重点围绕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治安管理三项任务,紧紧抓住指挥处置、侦查办案、巡逻防控三个环节,以服务群众作为科技创新的落脚点,把惠民、利民、富民、改善民生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方向,注重研发一些便民的应用软件,将一些科技信息化最前沿的网络运用进一步延伸,比如将更多的户籍业务、出入境业务、审批业务、交通违法处理等网上办、掌上办,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实现“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的目标。要通过做强科技信息技术,将最新的科技前沿技术运用到服务民生当中,比如人脸比对系统,可以运用到流浪人员的身份确认,帮助找寻亲人,助其返家;再如视频监控的使用,可以帮助群众求助,查找走失人员、丢失物品等。通过配齐警务通、4G执法记录仪,实现流动人口随报随登、群众求助随发随查等,切实减少群众跑腿次数,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四)深化运用是突破。当前为大数据时代,公安机关要借势借力,充分整合各类信息资源,使得数据交换整合覆盖到全社会,实现从数据层、信息层到应用层的提升,并接入公安系统,突出信息网络工作成效。要进一步在运用上下文章,突破瓶颈,不断补齐软件运用中的漏洞短板。要加强对科技信息化运用技战法的提炼,及时向基层发布,确保侦查人员人人都能掌握、人人都会使用。要进一步探索发现新系统的使用技巧,及时归纳总结相关的运用方式,及时予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