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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利50余元!眉山天府新区一男子出售淫秽视频被抓

来源:眉山天府公安分局 作者:符光宗 发布时间:2023-10-14 18:36:25

微信、QQ是人们日常生活

交流、工作沟通的常用软件

然而在带来便利的同时

也会被不法分子“盯上”

用来从事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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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天府新区锦江派出所在工作中获悉,辖区有人在网上出售淫秽视频。经缜密分析研判,民警很快锁定违法行为人并于10月10日将违法行为人黄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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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违法行为人黄某通过QQ以点对点的方式,出售淫秽视频,并每部收取5-6元微信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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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视频是我在网上

买来自己看的

因为想收回本钱

我就在网上进行售卖

哪晓得才获利50多元

就被你们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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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黄某因出售淫秽物品被该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没收其违法所得。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警方提醒:

网络非法外之地。淫秽物品不仅败坏社会道德风尚,危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而且还可能诱发其他违法犯罪。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净化网络环境。广大网友,应当正确、健康地使用网络;对于淫秽色情信息要做到不点击、不下载、不传播,坚决抵制、积极举报,共同维护健康、规范、有序的网络环境。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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