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物流行业的规模不断增加,满载货物的大货车每天在道路上来往奔波。然而大货车由于自身体积大,载物量重、视线盲区多,加上驾驶人不守法驾驶等因素,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特别是在秋冬季天气恶劣、视线不佳、道路湿滑的情况下更易引起严重后果。
2023年1月13日,杨某驾驶货车在龙马潭区空港大道某路口掉头行驶时,因车身较大需从最右侧车道开始变道,而此时一辆小车从货车后方直行至路口与货车发生碰撞,致使小车驾驶人受伤。
2023年2月8日,肖某驾驶重型货车在雨天行驶至纳溪区321国道时,在一弯道处和喻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碰撞,致两车、路边围墙、果树受损。所幸喻某佩戴安全头盔仅受挫伤。货车驾驶人因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负事故全责。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增强货运企业责任人与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在秋冬季即将来临之际,泸州公安交警纷纷走进辖区货运企业,开展警示教育:纳溪交警深入辖区客货运企业开展安全督导,仔细检查信息台账、责任落实情况,对企业负责人强调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泸县交警走进尚都商砼货运企业开展集中宣讲,通过播放警示教育视频及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面对面”向驾驶人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叙永交警走进森能页岩气有限公司和建强修理厂,强调货运车辆在出厂前严禁改型车辆、严禁超载,要求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文明行车、安全驾驶。
泸州公安交警温馨也在此提示广大货运车辆驾驶人:货车装载应严格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严禁超载超限上路行驶;驾驶货车进行长途运输时,要严格遵守交通秩序,严禁闯红灯、闯禁区,严格控制车速,切勿疲劳驾驶,全力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