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执法权威和执法人员合法权益
是公安工作的重要内容
也是温暖人心、鼓舞士气
增强凝聚力、提升战斗力的重要举措
更是增强政府公信力,捍卫法治尊严
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近日,夹江县公安局漹城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阻碍执行职务案依法查处违法人员一名全力维护公安执法权威。
2023年6月8日,甘江派出所民辅警前往辖区碧云路某店铺外,处置一起纠纷警情在对报警人了解相关情况时,一陌生男子“踉踉跄跄”的来到民警身边在旁伫立几秒后该男子突然大声呵斥出警民警让其“不要多管闲事”“快点回去了”随后民警告知该男子不要阻碍民警正常执法,但男子不听劝阻,并上前拉拽民警衣领随即民警将该男子制服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调查,男子吴某强(男,55岁)当晚酒后出来闲逛在路过此地时看见有民警在于是便想着“凑热闹”当看见民警询问的是自己熟人时吴某强便想为熟人“出头”于是便借着酒劲阻碍民警执法。目前,吴某强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我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配合民辅警执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公安机关对袭警、辱警行为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如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公安机关将从严从快处置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