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仁寿县禁毒大队对芬太尼类物质开展专项检查

来源:仁寿县禁毒大队 作者:苏春梅 发布时间:2020-04-26 14:25:32

为进一步做好辖区重点企业、药店、医院对芬太尼类物质使用、管理监督工作,近日,仁寿县禁毒大队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对仁祥药业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组一行对芬太尼和一类、二类精麻药品的购买、运输、储存、销售、销毁、使用单位等进行严格核查。核查中,未发现问题。

 图片116.png

检查组要求:一是作为销售单位,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二是严格登记芬太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出入库情况,谨防遗失;三是加强专用库房管理,加固门窗、监控系统,确保库房绝对安全;四是加强从业人员的管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

通过此次检查,加强了对芬太尼及一类、二类精麻药品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了联合管理机制和管控手段,确保不流入非法渠道。(苏春梅)

 

 


责任编辑:赵兴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