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底,芦山县公安局飞仙关镇凤禾村村民冉某到飞仙派出所反映:“我的娃娃现在四岁多了,因不符合入户条件,没有户籍,致使孩子一直无医疗保障,现在要开学了,也无法上学读书,请派出所想想办法,帮忙解决一下娃娃的户口问题,解决我们家庭困难‘’。
经了解该名儿童系冉某收养孩子,因收养手续无法办理,导致该名儿童一直无法入户。了解到该情况后,飞仙派出所长杨波表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仅关乎家庭的幸福安宁,还关乎社会的稳定和谐,派出所要竭尽全力解决该名儿童户籍问题。后飞仙派出所立即将该情况向县局治安大队汇报。2023年初,在县局治安部门关心、指导下,飞仙派出所按照《四川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无户口人员清理登记落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联合多部门、辗转多地对该名儿童亲生父母所在地、孩子出生地、养父母所在地开展联合走访调查,经过长达1个月走访、资料收集,于2023年2月2日,成功为该名儿童落户。
飞仙派出所在工作中以实际行动以解民忧、纾民坤、暖民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深受辖区政府、村组、群众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