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17时许,芦山县公安局大川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求助称,在大川镇三江村附近发现一只“猫头鹰”在其菜地里。大川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前往所在地点,详细询问情况,经初步鉴定,该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经民警现场查看,这只雕鸮疑似生病,无法飞行。
民警立即将雕鸮带回大川派出所,并联系林业站的工作人员进行救治,在林业站工作人员的简单检查后,准备将其送往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进一步专业治疗,待雕鸮恢复健康后将适时放归自然。
下一步,大川派出所将持续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不断加强森林资源管护以及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助推辖区生态文明建设,确保辖区生态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