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驾驶人不规范停车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威远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威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在威远县越溪镇启用5处路面电子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通电子抓拍设备抓拍的时间、地点、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
1.抓拍时段:每天8:00——20:00。
2.抓拍地点:威远县越溪镇交通街、威远县越溪镇中心街。
3、抓拍的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
4、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3条第2款。
二、启用日期
2023年1月9日起,上述电子抓拍设备对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对被抓拍并确认违法行为的机动车进行如下处罚: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处罚款150元。
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法驾驶,给全县人民提供一个更加安全、文明、和谐、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
特此公告
威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