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美丽繁荣乐山!连日来,乐山全市公安机关全力以赴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共建共创文明、卫生、美丽、和谐的新乐山,以良好的城市形象喜迎国庆佳节和党的二十大盛会!
10月2日清晨,乐山市公安局100名机关党员民警早早来到集合点,戴上“文明交通劝导员”红袖标,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150余名警力汇合,迅速奔赴柏杨路、春华路等主要干道及信托广场、新广场、彭山路口等重点路口,共同开展创文工作。期间,公安民警积极向广大市民群众和驾驶人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劝阻道路路口、路段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对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闯红灯、遇斑马线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随意停放、走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戴头盔、不上牌照、随意横穿道路、违法载人,以及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道、随意横穿道路、翻越交通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劝阻、纠正。期间,共开展交通安全宣传3000余人次,及时劝阻、纠正道路交通违法行为200余起。
与支队机关同步,乐山大佛景区交警大队、沙湾区交警大队、五通桥区交警大队、金口河区交警大队正紧锣密鼓、扎实深入推进创文工作。
(刘冉 胡荀 饶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