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因原始牌照被刮花,觉得换车牌手续麻烦,为图省事,便在网上购买了假车牌;李某某因大排量摩托车不能上户,为给摩托车上牌照,便于行驶,于是,在网上购买了假车牌......
8月18日,眉山天府视高派出所接到线索:高某与李某某在网上购买伪造的机动车号牌。接到线索后,民警立即展开侦查,根据线索,立即传唤了高某和李某某。 在询问中,违法行为人高某交代之前在网上购买了一对假的小车牌照,牌照号是川Z2***2。由于结婚时,原始车牌被刮花,认为更换牌照会很麻烦,因此,便通过某某网站购买了一对价值98.11元的伪造牌照,但是买回来的牌照没法使用,在家里放了一段时间后,便将其丢弃了。
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交代,由于驾驶的大排量摩托车没法上户,便在某某网站上下单了一个价值为44.66元伪造车牌,牌照为川A6***3,在使用几天后,车牌就掉了。
目前,违法行为人高某、李某某被眉山天府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扣12分,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为了猎奇或躲避交通罚款铤而走险,使用伪造、变造车牌,一旦被交警查获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符光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