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林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威远县天府厂十字路口时,与刘某骑行的轮椅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民警对林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依法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600元的处罚。威远交警提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守法出行,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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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林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威远县天府厂十字路口时,与刘某骑行的轮椅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民警对林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依法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600元的处罚。威远交警提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守法出行,文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