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要求,针对夏季酒醉驾行为多发的特点。近日,眉山公安交警直属二大队在辖区持续常态化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拧紧道路交通安全阀门。
整治中,通过明确重点路段、重点区域,把夜间、凌晨等重点时间节点作为整治重点,让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无所循形、无空可钻”。
案例一: 2022年07月23日,民警在苏湖路外路段执勤时,对川Z34XXX二轮摩托车的驾驶员苏某进行检查,发现苏某无证驾驶,且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随即执勤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苏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4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苏某因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300元。
案例二: 2022年8月3日,曾某饮酒后驾驶一辆川Z65XXX的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桃园西街被民警查获,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曾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75.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曾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款16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案例三:2022年08月02日,民警在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万坡村1组5号外路段执勤时,发现川ZFWXXX号小型轿车的驾驶员李某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随即执勤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4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李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款13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民警提示:广大驾驶人要时刻牢记红线、守住底线,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亲朋好友间也要互相提醒,坚决劝阻制止酒驾醉驾。
(李玉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