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中市经开区公安分局通木垭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伪造“巴中经开区某街道办事处”印章。民警循线追查,抓获违法行为人李某(男,26岁,经开区人)、李某某(男,53岁,巴州区人)。
经查:2020年1月19日16时许,李某为顺利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私自找到居住在巴城的李某某伪造了一份落款为“巴中经开区某街道办事处”印章的证明文件,用微信支付给李某某100元作为报酬。1月20日14时许,李某持伪造印章的证明到市民之家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营业执照时,被工作人员发现并报警,李某的行为构成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证明文件,李某某的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明文件。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李某、李某某处行政拘留五日。(程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