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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天府公安破获一起聚众赌博案, 抓获14人,涉案10余万

来源:眉山天府公安分局 作者:符光宗 发布时间:2022-07-30 14:42:52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以来,眉山天府公安坚持依法严打方针,采取雷霆手段,发起凌厉攻势,更快破大案,更多破小案,打出声威,治出成效。7月27日,视高派出所破获一起聚众赌博案,抓获涉案人员14人,扣押赌资10余万,为“百日行动“”再添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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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视高派出所工作中获悉,在视高街道一酒店内有多人聚众赌博。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经过实地摸排,迅速确定了聚众赌博场所及周边情况。

分析研判、实施抓捕。27日凌晨0时,视高派出所快速出击,精准打击,成功捣毁了以尹某某、邹某等3人为组织者的聚众赌博窝点,一举抓获涉赌人员11人,现场查获赌资10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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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连夜审讯,尹某某等人交代了违法犯罪事实。尹某某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邀约违法行为人苏某某等10余人,到其事先定好的酒店房间进行赌博,并提供赌具、槟榔、烟和饮料,从中抽头渔利,当晚尹某某非法获利数千元;邹某、尹某通过现场放贷,收取高额利息,当晚放贷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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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尹某某、邹某等3人涉嫌开设赌场罪被该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违法行为人苏某某等11名参赌人员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符光宗)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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