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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人落网!沐川公安“全链条”斩断一境外电诈窝点人员输送通道

来源:沐川县公安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6-15 09:40:33

经过6个月的研判、布局,沐川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个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成功斩断了一条向境外电诈窝点输送人员链条,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时至今日,仍然有人轻信缅北“高薪招聘”的诱饵,抱着“一夜暴富”的幻想偷渡出国。殊不知费尽周折、翻山越岭,偷越国(边)境后等待他们的不是金山银山,而是境外人员的殴打和虐待,即使有幸逃回国内,也将受到法律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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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严厉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在省厅专项办和市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的大力支持下,沐川县公安局成功破获省督周某等人组织偷越国(边)境系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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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工作专班民辅警战疫情、冒严寒,辗转贵州、云南、吉林、广西、山东等六省十五市,历时6个多月深挖,成功打掉一个以境外人员张某某为首的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团伙。据悉,境外人员张某某为在老挝诈骗公司组建自己的诈骗小组,邀请周某、陈某某、何某某、李某某及相关介绍人员一同偷渡前往老挝进行电信诈骗活动,但其未想到这批偷渡人员被中国警方抓获,并被警方顺藤摸瓜斩断了这条以向境外电诈窝点输送人员为目的,涉及组织、运送他人及偷越国边境的一条龙犯罪链条,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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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等20人的行为,是作茧自缚,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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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百二十一条规定,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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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周某等20人又是幸运的,缅北不是打工人的天堂,哪有什么遍地黄金,月入上万,那里充斥着诈骗、暴力、血腥,他们有幸在踏向地狱的那一刻被拉了回来!

沐川公安提醒

奉劝那些企图偷渡去国外发横财的人,及早打消念头。同时正告那些仍滞留在缅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看清形势,早日回国自首,争取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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