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威远县生态环境保护,有效推动森林生态资源案件办理的无缝衔接,3月29日,威远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执法部门联合召开“打击预防涉生态环境刑事案件”联席会,相关执法部门分管负责人参会,会议就行政、刑事执法活动中如何加强对涉嫌打击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线索的发现、移送、处理等问题进行了座谈。
会上,威远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干警汇报了威远县森林资源概况、近年办理相关刑事案件情况,并认真分析了涉生态环境刑事案件发生的特点和原因,以及在办理案件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针对提出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如何抓好侦查破案、审查起诉等方面进行了交流讨论。
会议要求:一、处理好乡村振兴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牢固树立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发展乡村振兴。二、细化行政案与刑事案之间的转化交接问题,加强各部门间的联系与沟通,形成及时、快捷、高效的打击涉生态环境犯罪活动的合力,切实强化对犯罪行为的“零容忍”打击力度。
三、相互深入学习研究,着力解决办理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中遇到的新问题,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办案有效衔接。四、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与各镇密切合作,召集各村干部及从事林业工作的人员开展普法宣传,以案说法,以点带面,达到震慑一片的效果。
五、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执法,从严惩处生态环境领域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建立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要加强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宣传引导,严格督导问责,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威远县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巫智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