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清明节将至,资中县野外农事烧荒用火、祭祀用火活动频繁,火源管控正面临严峻压力。按照公安机关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的职责要求,资中县公安局在县森防指的统一部署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清明节前防灭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和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以“四突四早”有力举措,切实做到防火于未“燃”。
突出“早部署”,责任落实持续加压
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内江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杨绍文同志高度重视,清明节前多次亲临资中森林防灭火一线抓部署落实。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成庚同志清明节前多次深入公民、双河指导督促森林灭火工作。资中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杨玚同志以上率下,坚持清明节前每周带队深赴县内各乡镇林区、森林防火卡点调研督导,推动防火责任关口前移。县公安局副局长丁雪同志针对清明节前各项工作重点周密安排部署,主动下沉一线督促检查,确保森林防灭火“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责任要求全面落实。
提早部署统筹谋划,充分发挥“上会”功能。县局党委提早谋划、安排部署清明节前森林防灭火工作,充分利用局党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工作推进会、周例会等形式,将清明节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各类重要会议议程,召集指挥中心、刑侦、治安、森警、派出所等相关警种部门、派出所负责人听取森林防灭火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全面分析研判清明节前全县森林火险形势及防灭火领域涉稳重大风险点,不定期向县森防指办公室和市局主要领导汇报工作进度。
突出“早防范”,火源管控持续加码
强化责任担当,严抓机制落实。在县森防指统筹部署下,全力构建群防群治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主动配合县森防指单位实行好“十户联保”制度,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防范措施,力争把包保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落小,大力协助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乡镇政府对镇(街道)、村(组)、户包山头地块的包保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责有人担。
强化隐患排查,有效化解风险。按照黄强省长3月15日对广安前锋区森林火灾批示要求以及省厅党委、市局党委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公安工作认真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协同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对全县林区、粮库、变电站、加油站、油气管道、输配电设施、林区宗教活动场所、农用地等重点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护,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促使防范工作措施层层落实。
强化监管功能,严密管控火源。切实加强祭祀用火管理,增派警力协同全县48个森林防火卡点工作人员对过往车辆、人员进行盘查,对是否携带打火机、烟花爆竹、香烛、纸钱等祭祀用品进山入林进行严格排查,严禁高火险时段火源进山入林。并立足公安工作实际,持续加强对未成年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监管,严格落实上门走访,督促落实专人教育管护,切实做好清明节前重点人员管控工作。
突出“早宣传”,防火氛围持续加力
创新宣传教育模式,专题做好清明节前防灭火宣传。充分将传统宣传与新媒体宣传相结合,在林区进山路口、坟山出入口等重点部位通过张贴警示标语、发放宣传单、滚动播放广播等方式宣传教育的基础上,以微博、抖音、微信公众号、“最内江”“弘资中”等新媒为载体,不间断推送气象预警、森林火险等级预报、森林防火公安温馨提示等内容,扎实开展“3·30”警示教育、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切实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灭火意识。
提倡引导文明祭祀,全力改变群众传统祭祀观念。为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县局在通过多形式、多载体宣传清明节前森林防火的基础上,充分把防火、救火的相关知识宣传到家家户户,倡导广大群众采取敬献鲜花、擦拭墓碑、书写思念卡、网络祭祀等现代、文明、绿色等祭祀方式缅怀先辈,引导群众自觉摒弃焚烧纸钱、抛洒纸币等陈规陋习,切实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和良好愿望用更加环保、健康、安全的方式进行表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突出“早准备”,应急处置持续加强
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强化应急响应。清明节前,县局各相关部门、派出所全面靠前布防,时刻处于临战状态,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能立即投入、快速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并充分利用“伞状+警务网格”体系,并充分发动甜城义警、村社网格员等有生力量,组建森林防火巡逻队、扑救队,对相应块区进行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安全检查。
时刻加强值班值守,确保火情报送畅通。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确保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启动防火应急预案,迅速按照森林火情信息报送制度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将森林火情火灾信息上报,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调度指挥处置提供有力决策依据,最大限度做好现场火灾扑救、交通管制、火因调查、群众安全转移等工作。(王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