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危急时刻!乐山公安交警临时当“护士”救治伤员!

来源:乐山市交警支队 作者:陈宇思 刘冉 发布时间:2022-03-28 09:38:07

2022年3月24日晚21时许,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通桥区大队事故中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福华三号门外一小车和电动车发生碰撞,有人受伤。”事故中队董刘超、胡涛和杨皓迅速赶往现场。抵达现场后,交警发现电动车驾驶员伤情较重,于是迅速协助“120”急救人员将驾驶员搬运上救护车,并在对现场调查勘察完毕后,立即赶赴医院开展进一步调查。

d4b82ef6b3329c5371955aa8e13e7fd.jpg

到达医院后,医生告诉交警,驾驶员的头部、锁骨、脚部均受伤,现在可能因为疼痛,情绪很烦躁,不配合治疗,一直在乱动,特别是脚部外伤很严重,鲜血一直在流,急需手术,但又无法处理。

时间就是生命,交警董刘超和胡涛主动提出,是否可以进入抢救室,帮忙安抚驾驶员,协助手术急救。在取得医生同意后,两位交警换上手术服进入抢救室,不断对驾驶员进行安抚,努力协助医生完成驾驶员脚部外伤手术,包扎处理其他地方的伤口。手术进行了一个多小时才完成。在大家的齐心协力下,手术非常成功。

手术后,医生和公安交警将驾驶员送到监护室,交警才离开医院,此时已是第二日凌晨。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