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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县公安局“三张网”抓实高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

来源:资中县公安局森警大队 作者:王明洋 发布时间:2022-03-25 09:48:13

自全省、全市公安机关迎战高火险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以来,资中县公安局严格贯彻落实公安风险防控“四句话”“三为三要三强”和“四预”要求以及森林防灭火“六再”要求,坚决把“人民公安为人民”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贯彻落实到位,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扛起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大政治责任,以一严到底的纪律、一细到底的措施、一防到底的决心、一惩到底的理念,坚决守住安全红线和全县人民群众生命线,取得了工作阶段性成效。


层层压实防火责任,织牢森防“工作网”


周密制定各类方案。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力争将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压紧压实在最小单元,先后制定印发《2022年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2022年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森林火灾案件侦破专项行动方案》等各类方案、制度17个,明确划分指挥中心、刑侦、治安、交警、森警、各派出所等部门职责任务,通过拉清单、明责任、定任务、严督导等各项举措,逐一逐项落实具体工作,推动了防灭火责任任务末端落实,全力打通森林防灭火“最后一公里”。

严格落实领导保包制度。严格按照《县级领导包镇督导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资森防指办〔2022〕2号)要求,全面推动森林防灭火属地管理责任,有效确保县包镇、镇包村、村包户、巡山护林员包山头地块分级包干、督导责任机制运行,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杨玚多次前往太平镇调研森林防灭火工作,督促指导联系镇森林防灭火领导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学习培训到位,务求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认真履行督导职责。认真落实《资中县森林防灭火工作督导检查方案》(资森防指办〔2022〕4号)文件精神,在县森防指统筹安排部署下,整合县局相关警种精干力量组建森林防灭火第三督导组,对全县县域内重点林区、重点区域及森林防火卡点开展三天一轮的常态化督导检查,推动森林防灭火责任关口前移、末端见效。自进入高火险期以来,督导组已累计出动警力110余人次,出动车辆50余台次,督导检查各乡镇森林防火卡点70余次,督导反馈问题10余条,真正做到真抓、敢查、严管。


步步紧扣火源管控,织细森防“防控网”


部门协作紧密,措施扎实有效。在县委、县政府的统筹谋划下,县公安局主动加强与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通力合作,促使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强化与气象局联系沟通,实时关注高火险期每日气象预警信息;强化与县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动,部署警力协同森林防火卡点对过往车辆、人员进行检查;强化与各乡镇政府密切配合,联合开展森林防火扑救培训及实战演练。并有力加强与县教育局、交通运输局等县森防指成员单位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坚决筑牢火源管控“第一道屏障”。

巡查排查到位,风险防控扎实。针对全县县域内重点林区、重点路段、重点设施等重点区域,开展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拉网式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排查。自进入高火险期以来,县局累计出动警力600余人次,出动车辆200余台次,巡查检查县内林区重点部位80余处,并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坚决把各类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违规用火严打,打防成效凸显。坚持“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控万一”,以开展“磐石”系列专项行动为主线,以“火案攻坚2022”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无火同防”“有火同打”原则,与周边威远、资阳等县市区建立互通消息、强化沟通、明晰职责的联防联控机制,严防死守人为火灾发生。全面确保了我县目前森林火灾刑事案件“零发生”,打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步步为营宣传造势,织密森防“氛围网”


坚持防火宣传进村社。结合当前“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投入16000余元印发森林防灭火宣传挂历4000份、“资中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宣传单80000份用于森林防灭火宣传。以“六边六进”“百万警进千万家”“一标三实”等工作为载体,组织民警登门入户送到林区及周边群众家中,挨家挨户宣传森林防灭火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目前,全局累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34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9800余份,宣传教育群众28000余人次,积极营造了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坚持防火宣传进校园。结合县局“开学第一课”活动,将森林防灭火与反诈宣传充分结合,开展相关宣传教育讲座20余次,向县内广大师生宣讲森林防灭火扑救知识和近年来我县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例,全力杜绝因未成年人玩火引发森林火灾事故。

坚持防火宣传进林区。在县内重点林区、重点区域安装固定防火标语、悬挂防火宣传条幅、张贴宣传单,提醒过往群众不能用火,在高火险期内,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沿林区要道、村社、集市巡回宣传,积极营造“林区不能用火、林区不敢用火、林区不用火”的良好氛围。

坚持防火宣传进农耕作业区。针对当前春耕时节,组织警力深入群众田间地头,严禁群众在田间焚烧荒草、秸秆等违规用火行为,对发现的用火群众及时进行制止并现场进行批评教育,有效预防人为引发森林火灾事故,全面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王明洋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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