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内江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下称市食药环侦支队)公布了一起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8名犯罪嫌疑人仿造苏泊尔不粘锅,利用电商平台低价销售,损害他人利益,欺骗消费者,现已全部抓获,正移送起诉中。
2021年7月,市食药环侦支队在工作中发现一条涉及内江籍人员在电商平台上大肆销售假冒注册苏泊尔商标标识产品的线索,该线索共涉及3个团伙,8家电商店铺,4家公司。与此同时,苏泊尔公司派员来到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报警,在市食药环侦支队的指导下,于7月9日立案侦查。
负责侦办此案的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伏攀介绍,公安民警首先锁定了在内江电商中心某公司当客服的罗某和邱某。两人违反公司规定,私下经营电商店铺,在线上销售一般炒锅,并邀请同学吴某加入,在资中县城租门店,负责打包处理和售后。
由于销量不好,为获取高额利润,2021年3月,三人商定用吴某现有的电商店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苏泊尔厨具,所获取利润由三人均分。
为固定进货渠道,罗某与浙江省永康市某工贸公司工作人员吕美某取得联系,并商定在其经营的“瑞津工贸”购买假冒“苏泊尔”注册商标的不粘锅。
为了将仿制品做得逼真,吕美某等人使用激光设备在不粘锅手柄上打印“SUPOR”商标,之后,将不粘锅手柄以及不粘锅打包好后通过物流渠道发给罗某等人用于销售。
办案民警伏攀介绍:“手柄和不粘锅不是机械化焊接,而是简单的手工敲制,做工粗糙,存在安全隐患。”
之后,为了吸引消费者,吴某等人将电商店铺更名,为了规避监管,他们在店铺名中,用“苏泊尓”【“尓”(ěr)是一个汉字,同“尔”,是“尔”的异体字。】代替“苏泊尔”,迷惑消费者。在网上发布有大量低价质优的苏泊尔不粘锅的信息,引导消费者下单购买。根据尺寸不等,售价从39.9元至59.9元不等,远低于正品价格。
7月17日,在苏泊尔公司维权部的配合下,民警成功侦破吴某等人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苏泊尔注册商标标识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经核实,犯罪嫌疑人销售假冒苏泊尔不粘锅4000余个,涉案金额40万余元。
此案的成功侦破,和传统案件相比,体现了四“快”。
专班分析研判“快”。公安机关获取此线索后,快速结合公安大数据等内部信息平台查看嫌疑人的活动规律,通过海量信息汇总和综合研判确定嫌疑人活动轨迹。
现场取证调查“快”。专班人员根据协查数据和研判数据,对涉案嫌疑人制作一人一档的电子档案,并将电子档案下发至每一位办案民警熟悉。
专业鉴定认定“快”。苏泊尔公司积极配合,为公安机关出具具有资质的认定意见书,为案件顺利侦办提供了有力支撑。
异地抓捕审讯“快”。为实现“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打击,市食药环侦支队与苏泊尔等公司召开视频会议,明确了收网时各自的工作职责,促进了抓捕的顺利进行。
尽管案件已经侦破,办案民警还是呼吁人民群众,网购物品需谨慎,辨别真伪再下手,遇到侵权要报警,不让骗子有机可乘。同时,希望人民群众积极拨打110举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