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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南县公安局召开“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新闻通气会

来源:宁南县公安局 作者:黄刚毅 发布时间:2021-08-29 13:39:11

8月27日,宁南县公安局召开“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新闻通气会。宁南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星;宁南县公安局挂职副局长王斌涛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工作人员、警风警纪监督人员、新闻记者3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通报了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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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展“十年禁渔”工作以来,宁南县公安局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政治担当,以更扎实的工作、更有力的举措,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全面加大非法捕鱼打击整治力度,坚決消除非法捕捞隐患,确保禁捕实效。加强禁捕管理和执法,完善部门执法协作机制,提升执法能力和监管效率。要依法依规推动长江野生江鲜全面禁售禁食,加强舆论引导,引导群众主动拒食长江野生江鲜。强化属地主体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一)联合开展巡河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水利局等部门成立了库区安全巡查及禁渔集中整治行动组,建立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对涉库区7个镇联合常态化开展库区安全巡查暨十年禁渔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有禁必止、有案必查,从严从重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对蓄水区内钓鱼、游玩、私自开设游艇、放牧等不安全行为进行重点整治。(二)联合市场监管开展餐饮单位执法检查。在十年禁渔期间我局积极对接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以水产品交易市场、涉渔餐饮场所为重点,联合开展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查看各经营主体是否存在销售长江流域渔获物、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查看是否存在招牌、菜单及广告牌违法使用“野生鱼”“河鲜”“野味”等内容。(三)加强协同配合,履职尽责。在办理案件办理过程中,由人民法院对违法犯罪人员以修复生态赔偿的形式弥补自己的违法行为,投放2万尾鱼苗在金沙江水域。达到了“非法捕捞必究、资源损害要赔”的警示宣传效果和极大的震慑作用,同时,也是对渔业资源修复的生态补偿。(四)联合执法,高压势态。宁南县公安局与农业农村局、法院、检察院、海事、市场监管等部门,在联合执法、情报共享、线索移交、案件协查、证据互认、移送诉讼等方面进行广泛合作,对违法捕捞行为形成强大震慑。

警方提醒,请广大市民切勿因贪图一时口腹之欲,让非法捕捞、运输、经营长江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犯罪分子有利可图,更勿实施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

为拓宽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线索来源,请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充分发挥“群防群治”优势,为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动提供情报支撑,大力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良好社会氛围,有效维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


责任编辑:杨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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