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全面开展“亮牌”集中整治行动

来源: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交警大队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08 09:12:03

为严厉打击货车超载超限、故意遮挡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大货车夜间安全驾驶,从源头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维护眉山市天府新区良好的交通秩序。近日,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交警大队积极部署,全警动员,在辖区多处设置卡点,在视青路、视高大道、青龙G245等主干道开展了大货车故意遮挡号牌、超载超限交通违法行为夜查行动。把号牌污损、使用反光膜等物件遮挡号牌和字符等违法行为作为“亮牌”行动的整治重点,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图片1.png

通过专项查处行动,有效震慑了货车车主和驾驶员,形成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必将在遏制大货车违法行为,维护夜间行车秩序,改善群众出行环境,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行动中,一旦发现号牌不清楚、或者使用翻牌器的大货车,交警和交通执法人员立即进行拦截,对于涉嫌超载超限的,一律进行处罚并教育。截至目前,共查处污损号牌14余起。

图片2.png

下一步,该大队将在辖区内持续开展货车违法行为治理,分别对大货车途经的各主干道路、常停的各停车场、货运站、维修厂等处进行地毯式巡查,重点查处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污损号牌违法行为。

交警提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1.使用纸片、光盘、布条等(含在车牌底下加装LED杠灯)遮住机动车号牌的;2.加装防撞装置、备胎等遮挡机动车号牌的;3.使用油漆、泥浆等物质覆盖机动车号牌的;4.人为使机动车号牌变形、折断、油漆脱落的,影响号牌上汉字、字母或者数字识认的。希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践行者、倡导者。共创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交警大队)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