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期间,眉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结合辖区交通管理实际,全力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各项工作,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月2日,民警在眉山城区诗书路对一辆黑色小车进行例行检查,在对驾驶人的驾驶证、行驶证及车辆核载人数进行核对时,发现该车后排乘坐了4人,其中一成人抱着一名6岁左右的男孩,该车超员1人(核载5人,实载6人)。民警要求车上超载乘客下车转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违法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民警在此提醒,车辆超员行驶,如果发生意外,乘客会受到严重的伤害。同时,机动车载人的核定人数是指自然人,包括已出生婴儿、未成年儿童。所以,普通5座小型汽车承载核定人数为5人(含驾驶人)就只能乘坐5人,超出一人(包括婴儿、儿童)都视为超员。请广大私家车驾驶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车辆核载人数装载乘客,不要因一时的方便丢了安全。(李玉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