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眉山公安:五类问题专项清查 取得显著成效

来源:眉山市公安局 作者:杨超林 发布时间:2020-11-27 17:53:40

自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眉山市公安局始终把“查纠问题”放在重要位置,集中开展“公权私利五类问题”专项清查活动。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人员154人。其中,邮政快递返点117人、涉及金额29.2万,窗口服务违规获利34人、涉及金额4万元,保险业务返点3人、涉及金额3.4万。

为确保专项清查活动取得实效,该局确定由市公安局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市局教育整顿办问题查纠组及线索核查工作专班具体承办,并从全市抽调20名业务骨干组成4个工作专班。

首先是明晰步骤思路,聚合力量动真碰硬。“五类问题”专项清查是在前期个人自查和组织核查处置问题基础上,由表及里、由点及面,举一反三,再接再厉抓好问题查纠工作,通过专项清查深挖、彻查、斩断影响公正履职行权和公安形象的各类利益链条。

具体而言,专项清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通过学习教育和谈心谈话组织层层动员,以情况说明、申报材料和承诺书等形式,组织个人自查、申报和自纠,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及时认定核查处置。第二阶段从已发现和暴露问题切入,不断梳理清查问题,不断归纳形成负面清单;针对重大复杂疑难问题,按规定权限和规范程序,组织工作专班深入调查核实。第三阶段组织开展问题责任倒查处理和建章立制。

其次是解剖问题根源,最实举措靶向整治。从内部采购、证件快递、保险业务、窗口服务、项目建设等5个方面入手,从打击收的想法、堵塞送的通道上入手,通过发现一批、查处一批、震慑一批、严肃监督执纪问责一批,坚决遏制收受红包、礼品礼金、提成返点、宴请接待、拉赞助费等现象,坚决彻底整顿“靠山吃山”行业领域不正之风。一是清理内部采购,彻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针对办公耗材、单位食堂、材料设备等采购环节未公开比选议价、人为增加行政成本、大肆铺张浪费、商家优惠折扣落实“不公”甚至损公肥私等问题,明确从做好定期市场调研、禁止不当个人利益往来等5个方向开展整改。二是清理证件快递,彻查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针对违规经商办企业、民间融资借贷等问题,明确从严禁违规经商办企业、与邮政快速公司议价协商让利于公于民等3个方向开展整改。三是清理保险业务,彻查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行为。针对给服务对象指定或介绍保险,保险销售提成返点类,办理保险欺诈、顶包案件等办案经费和办案奖励,窗口设点“搭车收费”等问题,明确从与保险公司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和信息抄告制度等5个方向开展整改。四是清理窗口服务,彻查执法为民不到位的问题。针对违规收取证件工本费、为“串串”违规办理业务,违规降低标准、简化必要程序,利用公安数字证书为他人违规查询信息等问题,明确从甄别和打击“串串”、设置窗口业务举报投诉渠道、风险岗位定期轮岗交流等5个方向开展整改。五是清理项目建设,彻查权钱交易、权色交易行为。针对在基建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维修项目上开展权钱交易、权色交易行为,明确从提高项目性价比、全程强化内部监督和审计工作、严禁领导干部“打招呼”等4个方向开展整改。

三是着眼长效常治,防范措施落地见效。在组织自查和专班核查同步推进的同时,要求各单位从5个方面做好日常防范和风险排查工作,切实做到“控增量”和“防变量”。一是坚持定期研判制度。及时排查风险隐患点,做好研判结果运用,及时堵塞漏洞、解决问题、建立综合防范机制。二是坚持定期轮岗机制。合理界定岗位职责,通过定期内部轮岗来规避风险、防止腐败,同时也是多岗锻炼,培养复合型人才。三是坚持定期约谈机制。从事前防范、事中提醒、事后教育入手,做到早预警、早提醒、早预防。四是坚持大监督机制。强化信访举报、项目督办、工作督查、专项检查、定向走访等工作,将监督工作置于公安工作全过程,体现全方位、系统式监督。五是坚持惩戒制约机制。挺纪在前、抓早抓小,通过多种处理方式震慑警示,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强烈信号。(杨超林)


责任编辑:唐方琼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