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前夕,正在上班的峨眉市民刘先生突然收到几条短信,显示自己的银行卡在长沙某有限公司和某平价超市共计消费17200元。蹊跷的是,刘先生的银行卡从未交给任何人,自己一直妥善保管从未丢失过,而这张卡此时却在外地消费了,深感不妙的刘先生赶紧到峨眉山市公安局报警。这一万余元究竟是如何在外地被离奇消费的呢?
离奇消失的存款
疑点重重的嫌疑人
峨眉山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开展相关调查工作,初步判定刘先生的银行卡存款是被人盗刷了。随后,民警通过调取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受害人刘先生该张银行卡分别在湖南省况某、单某(化名)名下的POS机上消费,而后3笔消费资金转入到了宗某、邹某(化名)名下的银行账户,最终又归集到一个叫牛某(化名)的人名下的银行账户。
与此同时,办案民警发现还有其他大量账户资金转入了牛某账户。牛某是何许人也?为什么有这么多资金多次都流入他的卡中?现在这些资金又到哪儿去了?种种疑问,引起了办案民警的推测“这难道是一个跨省的诈骗犯罪团伙”?对此,峨眉山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对该案深入开展侦办工作。
(图为专案组分析研判案情)
专案组成立后,办案民警顺着摸排出的线索继续侦查,根据目前掌握的证据显示,藏在案件深处的果然是一个跨省的信用卡诈骗犯罪团伙。但始终有一个疑问萦绕在专案组民警心中,牛某户籍显示其是土生土长的重庆人,他的口音却并非重庆口音,更像是湖南口音。那么他是如何与身在湖南的况某、宗某等人产生联系的呢?难道牛某的身份是有人假冒?犯罪嫌疑人另有他人?据办案民警分析判断,只要确定牛某的真实身份,那么案件就会有突破性进展。但此时正值疫情防控期间,专案组民警想要到远在1000多公里外的湖南长沙等地取证非常困难,加之不通晓当地方言又给案件侦办增加了一层难度。究竟该怎么确定牛某等人的真实身份呢?
排除万难锁定真凶
千里奔袭一举抓获
为尽快核实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专案组民警放弃节假日、休息日,反复研究推敲犯罪嫌疑人之间的通信及相关信息,在寻求到湖南长沙当地警方的帮助后,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 民警抓出了“牛某”被称为“董老板”这一重要线索。专案组民警通过缜密侦查,克服语言不通、调查取证等困难,最终确定“牛某”实为董某(男,化名),其冒用“牛某”的身份注册微信、银行账户等进行作案,并顺藤摸瓜锁定了位于湖南省长沙的以董某为首的信用卡诈骗犯罪团伙。
2020年4月28日,峨眉警方专案组民警千里奔袭,远赴长沙、浏阳两地展开收网行动,一举抓获涉嫌信用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董某、宗某、王某、况某等4人,追回被盗刷资金13万余元。到案后,4人如实供述了自己多次利用得到的银行卡磁条信息及密码制作伪卡并盗刷他人银行资金进行套现的犯罪事实。
深挖细查抓幕后
抽丝剥茧断源头
至此,案件有了重大进展,专案组民警却丝毫不敢松懈,抓住董某等人,只是打击这个信用卡诈骗犯罪团伙的一个环节,董某等人背后,一定还有着更深的黑暗和源头,董某等人是如何得到他人的银行卡账户信息及密码的?是什么人给他们提供的吗?
专案组再次从犯罪嫌疑人董某等人身上入手,加大审讯力度和证据收集。当大量证据摆在面前,犯罪嫌疑人董某等人无力辩驳,交待了用于制作伪卡的磁条信息(俗称“料”)系一个姓俞的江西“料主”提供。得到这一重要线索后,专案组民警抓住蛛丝马迹、寻线追踪,成功锁定涉嫌改装POS机非法窃取他人银行卡磁条信息和支付密码的犯罪嫌疑人俞某、汤某(化名)等人。2020年5月、8月期间,专案组民警奔赴江西、浙江、湖南等地成功将犯罪嫌疑人俞某、汤某、易某等人一举抓获。在强大的政策攻心下,2020年9月,犯罪嫌疑人郑某、吴某投案自首。
案件事实重回顾
多重细节需注意
案件脉络愈发清晰,案件事实愈发清楚。2019年6月至10月期间,俞某、汤某等人假冒他人在云南西双版纳等热门旅游景点承包酒店经营,并关闭网上收费通道、谎称只能刷卡消费,在酒店前台用改装POS机非法窃取刷卡消费者的银行卡磁条信息和支付密码。(受害人刘先生曾在此刷卡消费,被窃取银行卡信息)
2019年10月,俞某联系董某商量如何将窃取的银行卡信息通过POS机变现,协商由俞某等人提供窃取的银行卡磁条信息及密码;董某等人通过俞某提供的银行卡信息制作伪卡,并准备数台不同人身份信息购买的POS机,在一切准备就绪后伺机作案。2019年12月下旬,俞某和董某等人将制作好的伪卡在准备好的POS机上进行盗刷,并通过网银转账的方式将盗刷资金转入提前准备好的取现卡上,再由不同的人到周边银行的提款机进行套现。
作案方式再复杂,作案人员再狡猾
也终究逃不过警方的法眼!
峨眉警方专案组结合“净网2020”专项行动,先后辗转湖南、江西、广东、云南、浙江、重庆等6省15地,历时5个月,行程2万余公里,将该案从“银行卡信息采集源头-盗刷-取现”整个链条的10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成功串并破获北京、上海、陕西、海南、湖南、云南、河南等省市的27起案件,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查获改装POS机107部、电脑2台、读写卡器1个、手机卡200余张、银行卡41张、克隆卡7张,冻结涉案资金31万元,追回赃款13万余元。被盗刷的1万余元资金也重新回到了受害人刘先生的银行卡中。
1、刷卡时注意卡口、键盘是否有异样。刷卡消费时,不要单独将卡交予他人,保证卡在视线范围内。设置复杂度高的密码,输入密码时注意遮挡。
2、不要在非官方网站输入银行卡号、密码和验证码。
3、多渠道关注交易信息,关注银行、运营商发送的服务短信。注意交易异常情况。
4、谨慎点击短信里的任何链接,不使用外面的免费WIFI办理资金往来业务。
5、一旦发现银行卡被盗刷,立刻到银行对卡进行冻结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