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案清理。成立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重点打击P2P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非法集资等四类经济犯罪,共侦结、清理各类积案257件,其中非法集资积案1件。
机构清退。通过摸排走访涉险机构,约谈相关风险人员,对10家P2P网贷风险机构进行清退。同时,联合辖区党委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对暂无法清退机构的监管预警,对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立案查处。
风险清零。积极开展情报收集研判、源头稳控、舆情导控等工作,联合有关部门成功化解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稳风险,确保金融风险、次生社会矛盾及负面舆情事件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