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有热心网友在威远县交警大队微信公众号举报称:今天下午,在东风北路一辆车牌号为川K10xxx的出租车逆向行驶等待红绿灯,请及时处理。”
接到举报后,大队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警力开展调查,经查2019年12月21日17时01分,郭某良驾驶川K10xxx出租车在内江市威远县东风北路实施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第90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6条第4项以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之规定,对郭某良作出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并当场对驾驶人进行训诫,指出出租车司机作为营运车辆驾驶人更要比普通驾驶人严格要求自己,因为不仅关系到自身生命安全,更关系到乘客人身财产安全,要时刻将安全责任放在首位。同时,大队已将此次违法行为抄告至车辆所属企业,要求其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抓好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正值岁末年初、春运来临之际,交警大队在此提醒广大驾乘人员严格遵规守法,安全文明出行,“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生命更重要”。(曾宇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