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查纠环节是教育整顿最核心、最关键、最重要的阶段。眉山市公安局自开展“坚持政治建警 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以来,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坚持“2345”,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保持队伍纯洁,提升队伍战斗力,推动教育整顿向纵深发展。
【2】明确坚持“二个原则” 充分体现“自查从宽、被查从严”
坚持“划清节点”原则。眉山公安明确“四个节点”,对存量划出8月底前、8月至9月、9月份以后等三个时间点,对增量划出“7.30”会议起算的唯一时间点。针对不同节点,采取不同处理方式、不同处理结果,区别对待自查与被查。
坚持“讲透政策”原则。在准确把握叶寒冰副省长强调的“三个区分开来”精神基础上,坚持“五个区分开来”原则,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不回避、不降格、不夸大、不袒护、不打折的“五不原则”处置,做实“五个坚决不放过”要求。
【3】做实坚持“三条路径” 充分体现“站高位子,压实担子”
坚持“问题自查”路径。以分县局和部门为单位,收集整理个人自查表,有问题者写出自查材料,如实说明问题所指、存在原因、整改办法和根除时限。领导干部要开展经济活动专项自查,重点查纠是否有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等“六大顽瘴痼疾”。
坚持“全面排查”路径。各级政治主官(政委、教导员、指导员)通过谈心谈话、调查走访、接受举报等方式,采取分级负责方式,对内逐一进行问题排查。
坚持“组织核查”路径。由督察支队牵头成立线索核查专班,制定线索核查流程图,拉出清单和分工,对各类问题线索核查分流,尔后转入常态。
【4】突出坚持“四种查法” 充分体现“明晰路子、撕开口子”
坚持实地调查法。各分县局、市局各部门主动认领王景弘副市长调研收集的意见、建议及反馈问题,认真解决困难,通过办实事、务实效,积极回应基层诉求、民辅警期盼。
坚持信访筛查法。通过群众来访、与市信访局建立联系机制等方法途径,获取问题线索,深挖排查队伍问题。
坚持审计专查法。收集上级审计部门、专业审计机构对市局审计发现的问题;对公安执法活动财务收留、管理、处置情况全面审计,对重点资金、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实施动态审计,及时发现问题。
坚持暗访督查法。各督导组根据督导方案、任务清单,驻点开展督导暗访,及时向市局教育整顿办反馈情况,市局教育整顿办汇总后呈报市局党委。
【5】创新坚持“五种手段” 充分体现“拉下面子、干出样子”
坚持舆情监测。督察、网安、教育整顿办随时监测网上涉警舆情,深挖细查背后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研究采取应对舆情措施。同时,在线上向社会公布省厅、市局教育整顿办电话;设置内、外网线上和线下举报箱、电子邮箱,接受群众举报。
坚持对抗式督察。经常性开展“对抗式”督察,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及时督导整改。
坚持巡察反馈。对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和市局党委内部巡察发现的问题,整理汇总成问题、责任清单,督导各分县局、市局各部门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全面落实整改。
坚持政企媒意见征集。就公安机关教育整顿走访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国安局,征求意见建议;召开警媒座谈会,开门评警,征集意见建议;局领导带队对规模以上企业进行座谈,上门倾听意见建议。
坚持监督员意见征求。网上公开选聘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召开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座谈会,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常委,媒体记者代表一并参加。征求意见整理后,责令相关部门和具体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做好跟踪问效。
针对查纠出的各类问题,眉山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和全警的智慧,群策群力,形成一整套正确的、有效的看待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观点、方法,并列出一系列切实有用、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从源头上、机制上来推动各类问题的整改,全力推进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向深水区攻坚、向深层次发展,真正实现从“试点”到“示范”的工作目标。
(杨超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