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迎庆5号”专项行动,有效遏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2月18日,威远县交警大队按照行动要求,组织民警在城区三路口、堰塘角、城南客运站等路口设点开展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对过往摩托车、电动车就无牌无证、超员、未佩戴安全头盔、违规加装太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逐一检查。突然,执勤民警现场挡获一辆红色无牌摩托车,发现其驾驶人存在无证驾驶行为。同时,驾驶人拿不出相关证件证明摩托车是自己所有。经询问,驾驶人是在摩托车二手交易市场上购买,没有行驶证,也不清楚摩托车来源。随后,立即进行按照车牌号进行上网查询比对,初步证实此辆摩托车为被盗车辆。
尔后,经过连续的排查并调取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民警与该车车主取得了联系。12月20日上午,车主卢某某到大队办理交接手续。车主称该车是在2015年12月购买,车牌号川CZ6**2车架号:LBBPEKG0XFBC61647的红色摩托车停放在自贡市贡井区的家楼下停车场,第二早起来发现车辆丢失后,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到现在一直杳无音讯,没想到今日还能失而复得,对民警帮助找回车辆表示了衷心感谢。
大队民警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诠释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服务理念。(曾宇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