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公安局网安部门以“净网”系列行动为抓手,向网络犯罪主动出击发起凌厉攻势,成功侦破公安部督办“1.22”特大网络集团犯罪等案件,打掉网络犯罪团伙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60人,扣押涉案资金200余万元,扣押涉案车辆1辆、手机220部、电脑46台、电话卡924张、银行卡110张,将长期盘踞在成都、眉山、广西、山西、福建、北京等地利用互联网信息犯罪的犯罪团伙一网打尽,有效的净化了互联网安全环境。
2018年11月以来,网安支队民警在网上巡查中发现眉山市彭山区田某等人在互联网上通过网络通讯工具大量购买公民个人信息、手机黑卡,制作钓鱼网站,实施诈骗犯罪活动。进一步核查发现,该团伙人员众多,网上勾连频繁,涉及全国10余省份,受害群众众多,涉案金额巨大。发现案情后,市局领导高度重视,经过对案件缜密研判后指定仁寿县公安局进一步侦破该案,网安支队联合仁寿网安、刑侦、法制、情报等精干警力进行专题研判,并抽调精干警力30余人组成“1.22”专案组实施侦查。
专案组民警不辞辛劳、夜以继日、连续奋战,通过对数十万条QQ、微信聊天数据的深度分析,理清了该犯罪集团的组织构架,掌握了以田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利用手机、电脑,通过QQ、微信等网络通讯工具在互联网上买卖黑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信用卡诈骗等多个犯罪事实。根据前期经营掌握情况,网安、合成作战中心、刑侦、特警等部门40余名民警组成多个抓捕组,兵分四路赴眉山市东坡区、彭山区,成都市武侯区、都江堰市将田某及同伙抓捕归案。
通过审讯深挖,专案组顺藤摸瓜,进一步挖掘了该团伙在网上实施犯罪的“黑产链条”,成功突破了涉嫌贩卖黑卡的崔某团伙、涉嫌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高某团伙、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陆某团伙、涉嫌盗刷公民银行卡资金的刘某团伙、涉嫌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电信诈骗的袁某团伙。鉴于此案案情重大,2019年3月公安部将其列为部督案件挂牌督办。
为彻底铲除网上犯罪“黑产链条”,专案组历时六个月,辗转北京、福建、广西、山西等省市,将这一黑产链条上的上下游犯罪团伙成员悉数抓获归案。
由于该犯罪团伙人员众多,涉案电脑、手机数量巨大,嫌疑人之间资金往来渠道多且频繁,受害人众多且分布全国多个省市,审讯和取证难度很大。专案组民警克服重重困难,一方面加紧审讯;一方面奔赴四川广元、广安、重庆、贵州、江苏、浙江、广东、北京、上海等地取证。
在省厅网安总队的指导和帮助下,全体专案组民警同心协力,已将第一批田某等30名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2020年,彭山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进行了一审判决,对该案中19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15年不等,并处3万至20万元不等的罚金;2020年6月24日,经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维持一审原判。仁寿县公安局将在近期针对该案举行返赃仪式,对专案组在侦办该案的过程中依法扣押的赃款返还受害者。(杨超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