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11时许,绵阳市安州区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在安州区花兴路与前进路交叉路口,发生两车追尾,安州公安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据了解,当事人双方由于感情问题,妻子张某某驾驶川b07***小轿车与丈夫石某某驾驶的川b07***小轿车在安州区花荄镇花兴路驾车追逐,在花兴路与前进路交叉路口,发生追尾事故,所幸未造成严重后果。
目前,事故双方当事人已协商处理。
安州交警提示:机动车辆上路行驶,安全第一,否则将会给自身已及其它车辆带来安全隐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讯员 雍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