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13时许,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交警大队根据“迎庆5号”行动安排部署,组织警力,在辖区视杨路设置卡点开展酒驾检查,仅用2小时就查处4起酒驾和3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经查证,违法行为人潘清和(男、48岁),饮酒(血液酒精含量为20mg/100ml)后无证驾驶川Z41H00二轮摩托车被查获。
童文华(男、51岁),饮酒(血液酒精含量为53mg/100ml)后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查获。
张开端(男、67岁)饮酒(血液酒精含量为27mg/100ml)后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查获。
尹端恒(男、57岁),饮酒(血液酒精含量为23mg/100ml)后驾驶川F621A8二轮摩托车被查获。
目前,违法行为人潘清和、童文华、张开端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分别被依法处以罚款1900元、因无证驾驶机动车分别被处以罚款1000元,3名违法行为人每人被处罚款2900元。违法行为人尹端恒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以罚款1900元,记12分的处罚。
民警提示:酒后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不仅会给驾驶人自已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带来危害,也会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同时,酒后驾驶车辆操作能力降低、判断能力和反应能力下降、视觉障碍、心态不稳等问题,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为你和他人安全,请记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陈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