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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治3号】男子拒不执行法院裁定,一跑了之?没门!

来源:喜德县公安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21 13:12:18

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以为躲过就完事了,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与其挖空心思百般逃避、担惊受怕不如坦坦荡荡、积极面对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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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喜德县公安局成功将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网上逃犯赵某抓获归案。犯罪嫌疑人赵某因债务纠纷被喜德县人民法院判决执行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以及还款义务,赵某选择隐蔽并躲避执行,导致法院判决无法执行到位。12月9日民警成功将其抓捕归案。经审讯赵某对自己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现实生活中,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不仅要受到法律制裁,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不要触碰法律底线。


责任编辑:杨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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