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木里交警开展“一盔一带”主题宣传示范活动

来源:木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作者:马志勇 发布时间:2020-05-26 16:29:37

为进一步提高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二轮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安全防护意识,近日, 木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辖区美团外卖骑手、神湖客运公司、农村客运公司驾驶人开展“一盔一带”宣传示范活动。

mmexport1590481563074.jpg

活动中,民警面对面耐心向广大群众倡导骑乘二轮车佩戴安全头盔、开车系好安全带,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安全带就是生命带”“头盔就是护头盾”的意识。讲解佩戴安全头盔、开车系好安全带的重要性,并现场示范佩戴安全头盔和系安全带的方法。通过讲解与示范相结合的宣教方式,使交通参与者既明白了为什么要系安全带、戴安全头盔,又学会了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头盔;既提升了安全意识,又增强了安全防护能力。

mmexport1590481519372.jpg

通过“一盔一带”宣传示范活动,切实提高了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防护意识,把“一盔一带,安全常在”的警句铭记于心,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做到文明安全参与交通“一盔一带”,安全常在!、木里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乘车人,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车辆后排,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马志勇)


责任编辑:李尤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