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男子酒驾撞车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绵阳市安州区公安机关交管部门 作者:李俊汝 发布时间:2019-11-26 11:49:28

  2019年2月20日22时许,尹涛驾驶川B680HQ小型轿车沿辽安路从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往塔水镇方向行驶,当行驶至辽安路与桑河路交叉路口时,与同向前方由曾某秀驾驶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搭乘肖某、杨某华)相撞,造成曾某秀当场死亡,肖某、杨某华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mmexport1574738306948.jpg

  在此次事故中,尹涛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曾某秀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肖某、杨某华无责任。经鉴定,尹涛血液中乙醇含量为44.3mg/100ml。

  尹涛的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11月18日,绵阳市安州区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对其给予吊销,且终生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李俊汝)


责任编辑:李月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