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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公安:“空地联动”,筑牢防溺水安全网!

来源:仁寿县公安局 作者:杨宇 发布时间:2024-07-26 12:02:17

"这里是黑龙滩派出所,水深危险,禁止游泳。请立即撤离,立即撤离"……

7月25日,仁寿县公安局黑龙滩派出所民警使用无人机对辖区水域进行巡防管控通过无人机高空喊话及时劝离游泳人员。

今天是第四个“世界预防溺水日”,随着天气愈加炎热,溺水事故进入频发期。仁寿县公安局坚持以“夏季行动”为牵引,持续开展夏季防溺水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群众溺水防范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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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仁寿县公安局采取多种措施开展防溺水宣传,利用警用无人机加强对重点水域的巡查和宣传,在群众游泳高峰时段进行高空巡查喊话,提醒群众注意安全。同时,各派出所还安排了专人巡逻,联合乡政府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活动,通过“人防+技防”“空中+地面”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筑牢防溺水“安全墙”。

该局各派出所民辅警深入辖区,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等形式,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以案说法,详细阐述野外游泳、玩水的危险性,切实提高学生及群众防溺水安全意识。叮嘱周边群众暑假期间不能放松警惕,引导青少年远离危险水域,不能私自或者结队下河游泳,遇到溺水事故不盲目下水施救,增强防范意识,严防溺水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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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少年意外伤害致死事故中,淹溺事故是头号杀手近期高温又正值暑假,这些溺水急救知识家长和孩子一定要牢记

牢记防溺水“六不准” 做到防溺水“四不要”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3、不准不熟悉水性擅自下水施救。

4、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准在无家长或成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溺水预防“四不要”

1、不要在没有家长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

2、不要在未设置警示标识的水域游泳。

3、不要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和野外的水源地游泳。

4、不要在上下学的途中和度假期在水源周边戏水。


溺水后自救“四要点”

1.不要慌张,发现周围有人时立即呼救,及时扔掉身上沉重的物品。

2.保持冷静,放松全身,让身体漂浮在水面上,将头部浮出水面,用脚踢水,防止体力丧失,等待救援。

3.身体下沉时,可将手掌向下压。

4.如果在水中突然抽筋,又无法靠岸时,立即求救。如周围无人,可深呼吸一口气潜入水中,伸直脚筋的那条腿,用手将脚趾向上扳,以解除抽筋。

仁寿公安提醒您,生命只有一次请广大群众牢记防溺水知识,提高警惕、加强防护、珍爱生命严防溺水。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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