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喜德县公安局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环境。
2024年6月2日,喜德县公安局两河口派出所在网安大队协助下查处一起网络谣言案。 2024年6月1日,受害人阿某向喜德县公安局报案称,有人在网络上编造阿某死亡恶意谣言,随后该信息被大量转发、评论。喜德公安迅速受案查处。 经查,违法嫌疑人吉某与阿某因感情问题产生矛盾,为发泄不满,在网络上编造阿某死亡谣言,并配发葬礼音乐和视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吉某对编造网络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喜德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吉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切勿因一时冲动编造网络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对在网上蓄意编造、传播散布谣言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法律链接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链接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