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二三轮车因结构简单、驾驶简便、价格低廉,成为较多人出行的交通工具,给大家出行带来了便利。但是,方便不等于随便,随意变道、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让这类车辆和驾驶人离危险越来越近。近期,我市就发生了三起二三轮摩托车典型事故案例,请各位驾驶员引以为戒、提高警惕、安全文明、守法出行!
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曾某驾驶二轮车行至江阳区茜草街道二环路辅道某红绿灯路口时,因闯红灯撞上正常行驶的罗某驾驶的小车。经查,曾某无证驾驶车辆,违反信号灯通行,承担事故全责。
随意变道行驶。贺某驾车行至龙马潭区空港大道与吉甫路口掉头处时,刘某驾驶摩托车直接从右侧连续变更车道想要掉头,贺某避让不及,两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刘某受伤。
转弯观察不当。曾某某驾驶小车行至古蔺县彰德面村附近路段时,与前方正在左转弯的由胡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搭乘骆某某)发生碰撞,造成胡某某、骆某某受伤。
泸州公安交警提示: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骑乘二三轮车时,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上路规范办理牌证,拒绝逆向行驶、分心驾驶,不超员、靠右行,不乱停、安全行,努力争做遵法、学法、 守法、用法的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