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喜德县公安局光明派出所对违规携带火源进入林区的三个违法行为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2024年5月10日,光明派出所在喜德县贺波洛基打村开展林区治安巡查时将违规携带火源进入基打林区的沙马某某、尔古某某、尔某3 人查获。三人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命令和决定,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携带火源进入林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三名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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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喜德县公安局光明派出所对违规携带火源进入林区的三个违法行为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2024年5月10日,光明派出所在喜德县贺波洛基打村开展林区治安巡查时将违规携带火源进入基打林区的沙马某某、尔古某某、尔某3 人查获。三人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命令和决定,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携带火源进入林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三名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