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喜德县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形势虽有所缓解,但林区的防火形势依然严峻,仍在高位运行。近期仍有个别群众心存侥幸,拒不执行喜德县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命令和决定,违规携带火源进入林区,多人被罚。
案例一
5月4日下午16时许,苦某与莫某违规携带火源进入喜德县李子乡大兴村林区并点燃杂草玩耍,被正在开展巡逻盘查的红莫派出所民警查获。
违法行为人苦某与莫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和命令,违规携带火源进入林区。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案例二
5月5日上午10时许,赵某违规携带火源进入喜德县红莫镇司金村林区,被正在开展巡逻排查的红莫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
违法行为人赵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和命令,违规携带火源进入林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赵某予以罚款处罚。
案例三
5月6日上午9时许,加斯某某违规携带火源进入喜德县红莫镇司金村林区,被正在开展巡逻排查的红莫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
违法行为人加斯某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和命令,违规携带火源进入林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加斯某某予以罚款处罚。
案例四
5月7日上午11时许,阿育某某违规携带火源进入喜德县红莫镇司金村林区,被正在开展巡逻排查的红莫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违法行为人阿育某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和命令,违规携带火源进入林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阿育某某予以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