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李某驾驶粤E8K***小型轿车从威远县城二环路方向往滨河路赵家坝段方向行驶,14时35分许行驶至滨河路赵家坝段时,因操作不当驶上人行道,与人行道上的行人李某某发生碰撞,后又与前方由李X某驾驶的川AA****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威远及交通警察大队民警认定:当事人李某驾驶机动车因操作不当未确保安全通行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李某某无责任,当事人李X某无责任。
威远交警提醒:驾驶车辆应全神贯注,且勿有在行车过程中看手机,打瞌睡,手离方向盘的行为。行人带小孩行走,应时刻关注周围车辆,防范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