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县公安局紧紧围绕法治公安建设目标,以“四个坚持”为抓手,在执法能力提升、执法基础建设、执法要素管理、执法监督机制上实现新突破、提供强保障,推进法治公安建设步入“快车道”,为峨边高质量跨越发展注入“新动能”。近年来,峨边县公安局先后荣获“全省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公安局”“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一、坚持执法主体履职能力建设。一是认真组织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全面开展执法资格清理,组织所有办案民警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同时,积极鼓励民警参加高级执法资格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考试通过的民警予以嘉奖,并纳入公安法治人才库,优先晋级晋职。截止目前,全局142名民警中,139名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1名取得高级执法资格,1名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二是强化法治教育培训。2023年以来,针对公安机关常用的法律法规和办案程序共组织了4期培训班,培训230人次。从精心准备授课内容、教案准备、课堂授课和考试检验入手,对办案过程中的误区做了重点培训,全局民警执法水平得到大幅提升。三是加强法制队伍自身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党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引导全体民警特别是法制民警把握核心要义,做到学思悟贯通、知信行统一,锻造出一支具有较强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的高素质法制队伍。坚持惩优罚劣,对出现执法过错的部门和个人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二、坚持全面提升执法监督管理效能。一是修改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办法。在2023年执法质量考评办法的基础上,结合上级精神,优化考评项目和分值,改良考核内容,重点突出日常考评和网上考评,并及时公布考评结果,增强执法考评公信力,充分发挥执法考评的“指挥棒”作用。二是加强网上执法巡查。严格落实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案审机制改革。安排专人每日开展网上执法巡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受案、立案,及时告知,准确、全面录入案件信息,规范制作法律文书,强化对执法办案各个环节的同步监督、同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三是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认定追究。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认真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认定工作,强化对诉讼败诉案件、复议撤销案件、纠正违法及司法建议等案件的责任倒查。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对2023年以来的各类案件开展评查,共对432起案件进行了全面考评,对33个执法突出问题进行了纠正。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制定常态化整治“顽瘴痼疾”工作机制2个,进一步健全执法监督制度体系。
三、坚持全面落实“三个制度”。一是全面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深化“阳光警务”机制改革,落实执法公开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执法部门和派出所全面公开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确保执法活动更加公
开公正。二是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落实公安机关现场执法音视频记录工作规定,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同时健全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归档、使用等规范化制度,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溯源管理。三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报法制大队审核,承办部门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法制大队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政委作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局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
四、坚持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严格执法办案场所和涉案财物保管场所使用管理。推动基层执法单位办案场所硬件升级改造,投入190余万元对1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实现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一体化”运行,打造“规范、高效、安全”的执法办案模式。加强对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管理、使用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了近年来无执法安全事故发生。二是抓好信息化动态考核工作。对警综平台的案件笔录录入、法律文书制作规范及案件基础信息录入情况每月进行考核通报。法制部门充分发挥执法监督职能,对平台信息录入不完整的案件,一律不审核审批。2023年以来,共退回35件案件交办案民警补充,以此督促民警及时、准确、全面录入案件信息,达到网上电子案卷与网下书面案卷基本同步、基本一致的要求。四是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聘请2名专职律师担任县公安局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与开展法律研究、案情讨论以及合同协议等合法性审查和公安法治理论研究等法律事务5次。推动落实侦查阶段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严防刑讯逼供,预防冤假错案.落实侦查人员、鉴定人员出庭作证的法律要求,适时组织民警参加法院庭审旁听,加快适应庭审实质化的改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