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赢脱贫攻坚战,2019年,屏山法院三举措全力服务脱贫攻坚,如期完成脱贫任务。
一线驻村。坚决服从安排,以一把手为表率,16名干警(8名党员)到一线驻村,开展扶贫工作。除原驻村的2名干警继续留守大乘镇沙坪村外,其余14名干警分别派驻龙华镇铜厂、复兴、碳石等10个村开展驻村工作。全面开展入户调查工作,深入了解各户致贫原因,建立台账,逐户研究对策,采取劳务输出、发展产业、解决就业等方法为村民寻找脱贫出路,并组织干警捐款16300元,解决资金6万元开展帮扶,所联系的11个贫困村和非贫困村人均收入超过3750元,达到了脱贫和巩固扶贫的基本目标。通过全体驻村干部的努力,乡村面貌焕然一新。新增村级公路20余公里实现了村级水泥路村村通、入户便民路户户通,完成了新聚居点建设5处,农村安全住房、饮水、通讯等基础实施得到全面解决。
审判助力。加大对扶贫领域犯罪打击力度,依法判处龙华镇被告人周某贪污案、曾某贪污受贿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人,为屏山脱贫攻坚保驾护航。针对贫困地区家庭纠纷高发现状,创新家事纠纷解决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化解家事纠纷案件219,调撤率达到65.96%,有效促进家庭和谐。驻村干警利用法律专业知识,积极参与镇、村矛盾纠纷化解,提供法律帮助;龙华法庭发挥“两所一庭”及扶贫驻村工作队作用,合力化解纠纷。如2019年7月4日,屏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余湛协调龙溪乡司法所、派出所及龙华人民法庭到富荣镇八一村成功解决了陈某、秦某夫妇四个子女不赡养老人问题。新市人民法庭发挥彝调委作用,参与调解纠纷21件。此外,对涉脱贫攻坚案件开通司法援助“绿色通道”,实行减免缓交诉讼费。2015年以来为困难群众减免缓诉讼费72件计14万余元。
推进治理。按照省高院《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法院服务大局实质化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2019年我院出台了《屏山县人民法院关于助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指导全院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利用扶贫领域贪腐案例,通过庭审对全县100余名村干部开展警示教育。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发布《关于依法打击扶贫领域违法犯罪的通告》,有效地预防震慑扶贫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党组书记、院长田华清到各村开展十九届四中全会宣讲,把党的声音传递到最基层。(丁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