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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婚姻起纠纷,法官温暖护亲情

来源: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人民法院 作者:刘昌果 发布时间:2024-02-09 11:52:01

近日,三名女童在派出所与法庭两辆警车的护送下安全抵达家中,出现了法官与警官共同充当“奶爸”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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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原告柳某与被告韩某离婚纠纷一案在大雪山法庭开庭审理,由于对离婚有异议,庭审结束后,被告韩某在法庭外将三名年龄尚幼的子女强行塞给原告柳某后,火速驾车离开,留下不知所措的原告及三名子女在寒冷的公路上。

知悉该情况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天气状况,以及为保护原被告年幼的子女无论如何不能因父母感情的原因而遭受身心创伤,在向原告柳某问明情况后,决定立即将三名女童护送回家。大雪山法庭干警遂向辖区公安机关通报了该情况,取得了公安机关的支持,最终在派出所与法庭两辆警车的护送下,将三名女童安全护送至家中。

抵达家中后,法官及公安民警对韩某“丢弃”子女的行为进行了训诫和普法教育,韩某当场表示认识到了自身错误,并表示会与柳某妥善处理好子女的抚养事宜。

法官后语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庭是社会的重要细胞,婚姻家事案件无小事,妥善处理婚姻家事案件,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子女不是婚姻关系的附属品,更不是维系夫妻感情的工具,是独立人格的象征,亦是夫妻美好感情的延续。“言传身教,身行一例,胜似前言”,父母是子女人生启蒙的第一导师,一举一动都关乎孩子健康成长,不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婚姻关系破裂后,都应成为子女成长路上的指路明灯,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和精神家园,这是法律与社会伦理赋予父母的双重义务。父母唯有反思自我,革新自我,沉淀过去,憧憬未来,方能成为子女的榜样。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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