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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庭调解员调出动听“和音”

来源:盐边县法院 作者:周芯羽 发布时间:2024-02-08 19: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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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过程很顺利,我们两家的调解意见都达成一致了,感谢你们的调解。”这是盐边县人民法院红格人民法庭设立“五长息讼”驻庭调解员后调解的第一起纠纷。

该案系买卖合同纠纷,涉案标的30余万元。2021年12,成都某科技公司与四川某建筑公司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四川某建筑公司负责红格镇某康养旅游基地项目的礼堂、阶梯教室及条桌采购安装工程。2022年10月,双方就涉案项目进行对账并出具对账单,此工程总价为793070元,四川某建筑公司已支付433362元,尚欠359708元未支付。成都某科技公司多次催要无果,故诉至盐边法院。

法庭收到诉状后,经征询当事人的意见,将该案委派至驻庭调解室,由特邀驻庭调解员调解。调解员接收案件后认真翻阅案卷、梳理案情。根据原告提供的账目明细及欠条等相关资料,能够明确被告拖欠货款的事实,但被告以因资金紧张为由,不予认可。面对这种情况,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从情、理、法的角度耐心向双方释法析理,引导双方把问题说开,将矛盾理清,同时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被告方目前面临的实际经济困难,让原、被告双方在支付时间、利息追偿等方面作出适当地考虑。通过一上午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到就地快速化解,有效地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时间成本。

近年来,红格法庭围绕着“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创建,依托红格镇政府在我庭设置的驻庭调解室,开展五长息讼调解员驻庭调解工作。对于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分流给驻庭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对于案情复杂,标的额较大或当事人不愿意进行诉前调的案件,我们以“法官+调解员”的形式多元调解。通过发挥司法能动性,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让每一起纠纷找到最合适的解决方式,不断满足当事人多元解纷需求。  周芯羽

 



责任编辑:王思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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